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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流产:妇产科专家忠告

[2008-01-22 10:17] 作者:佚名 来源:其他 录入:xufenqi 进入论坛/博客

药物流产:妇产科专家忠告

  调查中发现,怀孕后愿意选择药物流产的女性已经占了一半。“维护自尊和隐私权”和“可以不请假休息”是众多女性选择药物流产的主要理由。面对目前越来越流行的“药物流产热”,妇产科专家提出忠告:

  ·服药者必须是停经45天之内的受孕者,年龄在34岁以下;

  ·身体状况良好,无禁忌症。所谓禁忌症包括:曾患、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,肝、肾功能不全,过敏体质,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贫血、哮喘、青光眼、妊娠期皮肤瘙痒等,及怀疑宫外孕、长期大量服药、每日吸烟10支以上、嗜酒等;

  ·服药前做B超检查,确认是宫内孕;

  ·流产后至少休息3天~5天;

  ·严格遵守医嘱,按时复诊;

  ·不能连续服药;

  ·选择就诊的医院一定要具备急诊条件(可以紧急刮宫、输液和输血);

  ·不能当作常用避孕药物去服用。

  毕竟药物流产只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,它会对女性造成伤害,医学家和伦理学家一致认为:更要的是避孕,而且在避孕的过程中男性应该懂得爱护女性,主动分担一部分责任;女性则要主动学习掌握避孕方法,增强自己的承受能力,要从被动转向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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